昆明7月8日电 (陆希成)云南省医保局、财政厅、卫生健康委、税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推出7项医保支持生育措施,7月10日起全省统一施行,预计每年再减轻全省生育费用负担6.46亿元(人民币,下同)。

“十四五”期间,云南39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,职工、居民159万人次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,减轻生育家庭经济负担28.11亿元,向29.64万人次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80.86亿元。此番新政在此基础上再加力,从参保扩面、分娩保障、产检报销到经办服务全链条升级。

分娩费用保障是新政“重头戏”。参保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生育服务包“零自付”:按单病种包干,三级医疗机构顺产4000元、剖宫产6000元,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顺产3500元、剖宫产4500元。

生育服务包覆盖产前彩超、产程管理、必需药品耗材及“分娩镇痛”等项目,职工、居民执行同一标准,其中居民包干标准平均增幅近70%。危急重症抢救、妊娠并发症等特殊情形,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。危急重症抢救、妊娠并发症等或涉及特需服务需求等原因导致费用超出包干标准,跨省住院分娩,因网络等原因无法实现直接结算等特殊情况,不再执行单病种包干标准,参保人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分娩费用,个人需按政策规定承担一定医疗费用。

云南医保生育新政7月10日起施行 分娩费用可“零自付”